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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尖锐湿疣
我现在怀孕了,6月21日是最末一次月经的开始。7月15日的时候我去检查,医生说我得了湿尤!可是我不信!因为我没有乱性!我的爱人也没有这种病。而且我很注意卫生,快成洁癖了(我怀疑是再此之前半月此医生给我检查阴道时器具不干净给我传染的!)。医生说可能是卫生巾不干净,卫生巾是9个月以前买的,用过没事,当时没用完,现在想起来接着用的,它会自己孳生这种病菌吗? 我在网上看到,有假性湿尤,真的湿尤不好治,还要激光疗法什么的。我是否得的是假性湿疣?对胎儿有没有影响?
专家答:
尖锐湿疣大部分是通过性传播的,也有个别是卫生不良所致;你所患是否为假性要根据医生检查来诊断,网上未见病变,不能下结论;妊娠合并尖锐湿疣一般不主张药物治疗而主张局部物理治疗或手术切除。
假性湿疣多见于青年妇女,发病年龄主要为18~40岁,临床表现为1~2毫米大小的丘疹,淡红色,群集不融合;表现光滑,形似鱼子状或绒毛状,触之有颗粒样感;分布在小阴唇内侧面或阴道前庭。一般没有什么自觉症状或仅有轻度瘙痒感,临床上容易与尖锐湿疣相混淆。 尖锐湿疣对胎儿的影响很大,如发现有类似的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医生根据对您的检查来确诊
怀孕对尖锐湿疣的影响
妊娠期的女性,因为内分泌及免疫功能发生改变,所以更容易感染尖锐湿疣,而且症状也比没有怀孕的女性更严重,如尖锐湿疣的赘生物明显增大、增多,有时外阴处、阴道的赘生物可突出于外阴及阴道,甚至引起阴道阻塞。
在怀孕后期,尖锐湿疣组织很脆,破损后容易出血,所以部分女性在采用阴道分娩时导致大出血。另外,病毒在怀孕期间会加速复制,可引起宫颈上皮瘤。
尖锐湿疣可传染胎儿
感染后的产妇在分娩时,由于胎儿经过带有病毒的产道会发生感染,使婴幼儿患上尖锐湿疣或口部乳头瘤病。
剖宫产的新生儿虽然避开了阴道,但调查中还是发现婴儿的包皮、口腔中也可查到病毒,可能是分娩以前通过胎盘发生了宫内感染,一般认为是胎儿吞入含病毒的羊水而感染。
另外,孕妇在进行治疗时,某些经常使用的药物如鬼臼毒素,可能引起畸胎、流产。
采用局部治疗
1、 发生病变的范围小或湿疣小时,可选用30~40%的三氯醋酸局部用药,这种药物毒性小,对胎儿没有什么毒害作用。也可用5%的5-氟尿嘧啶软膏涂擦外阴及肛周的湿疣,每天一次,7~10天为一个疗程。但5-氟尿嘧啶在局部使用时可有10%左右的药量吸收入体内,可能引起畸胎,所以在怀孕早期最好不用。鬼臼毒素在妊娠时禁用。
2、 发生湿疣的范围大时,可采用激光、液氮冷冻、电灼等治疗方法。激光治疗后,很少会发生外阴肿胀及出血,也不会出现疤痕,冷冻、电灼治疗也安全有效,可用于妊娠各期的女性。
3、 如果湿疣比较大,而且又有蒂,可通过手术将其切除。
妊娠处理
患有尖锐湿疣的孕妇不需要停止妊娠,也不是必须通过剖腹产分娩。除非是到了怀孕晚期时,尖锐湿疣还没有得到处理,而且估计采用阴道分娩可引起一些不良后果,如湿疣很大遮盖了阴道口或堵塞阴道,致使阴道分娩受阻、赘生物很脆,阴道分娩易导致局部组织裂伤大出血时,才考虑行剖宫产。
无论是阴道分娩还是剖宫产,产妇、婴儿都应严密随访。





